回望五年歷程,電力體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,電力作為商品的屬性得到實質性凸顯。尤其是2018年-2019年以來,一個個制約電改的關鍵性、實質性問題得到逐步落實解決。五年的電改,呈現了更加開放的電力市場格局。
2018年,全國電力市場中長期交易電量合計為2.06萬億千瓦時,2019年,該數據上升至2.17萬億千瓦時,占全社會用電量的30.1%。2020年的全國數據雖未完成統計,但可以肯定,伴隨著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全面放開,全國電力直接交易電量額度、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兩組數據將繼續度攀升。另外,現貨試點與輔助服務市場的逐步鋪開,電力市場化交易的數量與頻次將再次釋放,電的商品屬性將進一步得到凸顯和釋放。
近日,國家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近日下發《關于做好2021年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抓緊簽訂2021年電力中長期合同。做好省內和跨省跨區電力中長期交易(含優先發電)合同簽訂的組織協調,努力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。鑫泰能源根據通知要求對各業務部門做出如下安排:
保障足量簽約,充分發揮電力中長期合同的規避風險作用;推動分時段簽約,結合各區域實際合理劃分時段,分時段約定電量電價,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;拉大峰谷差價,參考上一年平均交易價格確定平段電價,峰谷電價基于平段電價上下浮動;鼓勵簽訂多年電力中長期合同,實現信用機構見簽和信用信息共享;規范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;鼓勵簽訂電力中長期電子合同,建立健全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配套機制,保障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落實。